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申报2021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面上项目及地方创新子项目的通知》新教传〔2021〕25号文件,现就2021年面上项目和地方创新子项目申请和选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项目选派工作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服务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高度,充分认识项目的重要意义,积极选派学科专业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认真做好项目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时间安排
1.5月1日至15日:申请人网上报名(含已获批的地方创新子项目人员)。
2.5月10日前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并将纸质版申请材料报送至组织人事部606室(见附件4第十八条要求报送的相关材料,一式四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A4纸双面打印;附件2申报人员名单;附件13教师进修申请表)。
3.8月:公布录取结果。
三、其他工作
2021年将继续实施地方创新子项目,新项目从即日起至7月16日开始申报,各推选单位要围绕培养地方急需复合型、创新性人才,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好新项目申报工作。如有申报请按照附件9-12的要求于7月1日前完成报送。
联系人:李莉 联系电话:0991- - 8898128。
附件2 2021年度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报人员名单.pdf
附件4 2021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docx
附件5.关于准备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docx
附件6.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外语合格条件.docx
附件8 2021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网上报名指南.docx
附件9 2021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实施办法.pdf
附件11 2021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申请书.pdf
组织人事部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