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面上项目及地方创新子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9 09:58 文章来源:院办公室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申报2021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面上项目及地方创新子项目的通知》新教传〔2021〕25号文件,现就2021年面上项目和地方创新子项目申请和选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项目选派工作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服务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高度,充分认识项目的重要意义,积极选派学科专业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认真做好项目人员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时间安排
    1.5
月1日至15日:申请人网上报名(含已获批的地方创新子项目人员)。

2.5月10日前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并将纸质版申请材料报送至组织人事部606室(见附件4第十八条要求报送的相关材料,一式四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A4纸双面打印;附件2申报人员名单;附件13教师进修申请表)。

3.8月:公布录取结果。

三、其他工作

 2021年将继续实施地方创新子项目,新项目从即日起至7月16日开始申报,各推选单位要围绕培养地方急需复合型、创新性人才,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好新项目申报工作。如有申报请按照附件9-12的要求于7月1日前完成报送。

联系人:李莉   联系电话:0991- - 8898128。

附件1 2021年重点资助学科领域.pdf

附件2 2021年度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报人员名单.pdf

附件3 选派工作流程.pdf

附件4 2021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docx

附件5.关于准备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docx

附件6.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外语合格条件.docx

附件7 常见问题解答.docx

附件8  2021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网上报名指南.docx

附件9 2021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实施办法.pdf

附件10  项目申请书填写注意事项.pdf

附件11 2021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地方创新子项目申请书.pdf

附件12 地方创新子项目信息采集表.pdf

附件13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进修申请表.docx

 

 

                                                     组织人事部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