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党总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在职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切实提高全校干部教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楷模,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疆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工作的通知》(新依委办发〔2022〕6号)精神,现将2022年度全校在职干部教师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
1、全校在册正式职工(除聘用制工勤人员外)均要参加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工作。当年退休人员、长期病假和长期出国(境)培训人员,由本人申请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同意后交校宣传部备案,可不参加。
2、原有单位账号不变,学员学号不变。新增成员学号联系宣传部录入激活后方可使用。对于2022年度离退休、辞职、死亡、调动等变动人员学号要及时进行调换和调出处理,请各二级党委、党总支书记负责,并指定专人作为法治工作联络员,负责与校宣传部沟通调换学号、保存学号,并通知到学员本人(因驻村、支教、外派、内派等特殊原因不在校成员的学号和学习考试要求由其所在党委、党总支(机关各党支部)通知到本人)。
3、学号下发后,即可按照“学员学习和考试操作步骤”进入系统,启动2022年度学习。
二、学习内容
(一)必学内容。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与维护稳定、促进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党内法规。自冶区“一规划两纲要”;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疆的新要求新规定;公务员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国家安全生态坏境、网络安全等法律法规;与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的法律法规;新修订的或颁布实施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全国和自冶区“八五”普法规划、人大决议以及相关统编教材。
(二)选学内容。行业法律法规;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与特殊群体权益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互联网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层面新出台、新修订的法律法规。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日常学法。依托新疆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合(原“法宣在线”平台)和手机 APP ,采取积分制管理方式,鼓励学练结合,提高干部教师日常学法质效。为增强学习效果,避免学习流于形式,禁止代学、买学、挂机学。2022年度“新疆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和手机 APP 将加入动态验证功能,用户学习过程中,需根据提示完成动态验证后可继续学习和答题。学员登录学习和参与练习情况由系统自动生成相应积分,每天最高可积100分,其中,图文学习每章节累计5分钟积5分,每日上限50分;每做一次练习题且合格者,每次可积10分,每日上限50分。积满5000分视为日常学法合格,合格者才能参加年度学法考试。
(二)开展法治实践活动。为进一步丰富学法形式,调动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积极性,自治区将在4月、7月、10月、1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举办1次法治实践加分活动。凡答题成绩为100分的可积400分,99至85分的可积300分,84至70分的可积200分,69至60分的可积100分,60分以下不得分。“法治新疆”微信公众号将每月开展“学法达人月月赛”活动,凡以“新疆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合”学员学号注册参加活动的,每参加一次且答题合格者可积100分。
(三)组织年度学法考试。为检验阶段性学法成效,自治区将于2022年11月1日10:00至20日22:00期间举行全区年度国家工作人员无纸化学法考试。考试内容为“新疆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合”所列的必学内容。考试试题实行百分制,由电脑随机抽取、卷卷不同。学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试题并提交试卷,成绩即时显示。为严格学法考试,避免代考代学,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疆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届时将组织部分领导干部在指定地点开展集中学法考试,根据学校在编在岗干部人数,根据“新疆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注册学员学号随机抽取,二级巡视员以上领导干部按照5%的比例抽考,处级以下干部按照10%的比例抽考,年底前对考试成绩及时进行通报。年度考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方可打印合格证书。未达到学分要求、成绩不及格的,将统一安排一次补考,补考时间定于2022年12月1日10:00至10日22:00。经补考仍未合格的学员,视为本年度学法成绩不合格,将计入个人学法档案,并在单位年度考核中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疆委员会办公室每年12月中下旬对年度学法用法考法情况进行抽查和综合评定,按照“合格”和“不合格”两类标准,根据合格率进行排序并通报,同时作为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核重要参考依据。
(四)建立奖励机制。当学法积分超过5000分时,可用多余积分兑换“法宣币”,可用于兑换法宣产品或法律书籍。“法宣币”不清零,可以累积使用。
四、工作安排
2022年度自治区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工作于3月20日正式启动,12月10日结束。各二级党委、党总支(机关各党支部)要按照统一安排,认真做好人员分类、学号管理工作。
(一)做好人员分类。按照2022年度人员在编在岗情况,完成人员信息、类别的摸底统计工作。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认真梳理“其他人员”(驻村干部、支教干部、内派人员等)名单于4月12日前报校党委宣传部邮箱。学校汇总后经学校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报当地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从3月20日起,“新疆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学员学分全部清零,普通学员以0分为起学点,“其他人员”以2500分为起学点(“新疆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研发单位于4月、6月、8月、10月底分批次将“其他人员”起学点添加完毕)。
(二)加强学号管理。按照“分级管理要求,各二级党委、党总支(机关各党支部)要加强学号管理,没有学法账号的干部教师要及时进行补充,注册账号,确保应学尽学、不漏一人。同时根据人员变化及时做好学员调入调出、学号注销等エ作。对于因辞职、退休、辞退、开除、死亡等原因造成的无效账号做好备注,并于4月12日前报校党委宣传部邮箱,学校统一提出注销申请。一年以上不登录的账号视为僵尸账号,由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统一注销。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疆委员会办公室每季度末检查违规违纪学习账号,并在“法治新疆”微信平台进行通报批评和“积分清零”处理。学校将对组织不力、参学率和参考率不高、违规刷分、学员管理混乱的部门(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从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全面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运用互联网技术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重要性,法治工作联络员要加强责任心、增强责任感,及时做好信息传递、答疑解惑工作,主动为干部教师提供相关服务,确保学习考试顺利。
(二)健全工作机制。自治区将公职人员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并纳入领导干部述法考评内容,进一步落实完善学法考勤(积分)、学法电子档案和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确保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督促检查。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作用,加强对干部教师网络学法工作的督查,督促学员抓紧学习,尽早达到学分要求,积极参加年度考试。各二级党委、党总支书记要亲自抓,各部门法治工作联络员要加强责任心、增强责任感,及时上报因调动、辞职、退休等原因造成的无效账号,充分运用微信群、QQ群的作用,加强沟通联系,及时做好信息传递、答疑解惑工作,主动为学员提供相关服务,保证学习考试顺利进行。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广泛宣传开展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运用新方法新技术开展普法工作的优势和特点,宣传网络学法考法先进典型,提高干部教师对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工作的认知度和认可度,增强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建设法治新疆、平安新疆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日常关于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工作的信息、好经验、好做法,请及时报校党委宣传部。
电话:0991—5901091
邮箱:dwxcb8898825@163.com
其他全国技术咨询热线:400-659-2288(拨1)或18001273790/1/2/3/4/5/6/7/8/9(十部直拨号码均可拨打)
周一至周五8:30-12:00,13:00-17:30(北京时间)。
全国客服QQ:4006570518(QQ界面点“查找”选“找服务”输入4006570518即可)。
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2年度“其他人员”登记表.xls
校党委宣传部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