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 自治区教育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和校园安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教传[2021]222号)精神,维护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安全稳定,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学校冬春火灾防控和校园安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把握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按照自治区党委“3+1”重点工作和教育系统“2+3”工作都署,紧紧围绕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元宵节等敏感节点,严格主体责任,坚持综合治理,落实精准防控,全力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和校园安全整治工作,坚决遏制和预防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全力维护学校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和校园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此专项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安排部署。
组 长:何建国 校党委书记
副组长:刘 斌 副校长
阿不都沙拉木·阿不都热扎克 校党委常委、统战部长
成 员:泰来提·依米提 魏 勇 尚金昌 王录盛 冯 锰 石咏歌 王亮亮 孙厚明 康 斌 禇晓莉 许崇富 张红芬 周 瑾 吴宏岭 李庆梅 程洪涛 宋玉杰
贾潇濛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办公室主任由保卫处处长尚金昌兼任。工作职责:履行安全管理职能,协调督导组织实施。
校属各部门(单位)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并有专人负责,具体落实本单位冬春火灾防控和校园安全整治工作。
三、任务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
校属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迅速召开会议对冬春火灾防控和校园安全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将此项工作与教育系统安全生产三年专项行动和校园安全专项整顿紧密结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全面负责,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对本责任区域内冬春季火灾形势和安全工作进行分析研判,找准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层层压实责任,统筹推进落实;要紧盯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全国“两会”等重大活动及元旦、春节、元宵节等敏感节点,加大检查督查力度,对照检查发现的问题清单,明确措施,逐项整改;要加强值班力量,严格落实值班带班制度,对责任区域内重点场所开展不间断监护或驻勤巡逻,强化联勤联训和演练拉动,做好各类应急处置准备,确保不发生问题。
(二)健全完善制度,强化安全管理。
各部门(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进一步落实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全面推动安全工作网格化、制度化、常态化。健全各级安全岗位责任制,制定内部各岗位职责,落实到岗到人。加大人防物防技防的投入力度,提升学校安防体系建设。
1.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一是重点排查相关校舍设施定期检查和维护情况,四个100%是否落实达标,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是否到位;二是重点排查校园治安防范措施是否到位,学校大门安检和校园巡逻是否常态化,应急处突能力是否增强;三是重点排查疫情防控和封闭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是否做到精准防控,不留死角;四是重点排查消防安全隐患,持续开展全面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预防和制止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2.保证校园食品安全。重点检查“四个最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强校外食品配送各环节的监管,防止过期、劣质和假冒食品进入校园,坚决守住校园食品安全底线。
3.防范校园欺凌和涉校违法犯罪。要认真做好学生管理工作,加强校园巡查巡逻频次,及时发现和制止校园欺凌事件,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制止,防止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维护良好的校园学习生活环境。
4.加强重要节点安全防范。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全国和自治区“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要落实严管严控各项措施,严把各类活动审批关。结合疫情防控,严格报批程序,强化安全措施。加强重大活动节点消防安全防范,加强值班值守力量,加大巡逻检査频次,做好应急准备,确保校园安全。
(三)明确措施要求,加大隐患排查。
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消防安全“日巡查、周检查、月汇总”的工作要求,以“不发生火灾、不亡人、不扩大”为工作目标,加强人员密集场所隐患排查。集中力量对各校区学生公寓、食堂餐厅、教室礼堂、实验实训场所、图书馆、高层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配电室、校园施工现场、油气输送管道、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不放心区域、不放心场所、不放心部位和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组织开展拉网式、全覆盖消防安全大排查。严查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消防水源是否充足,消防车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运行是否正常,灭火器材是否充足并完好有效,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学生食堂燃气管道、用气能源保供是否到位,餐厅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等,坚决把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同时,要围绕“火灾三要素”,聚焦电源、火源、易燃可燃物,以及消防设施等关健点,落实消防安全巡查检查。重点检查电力线路设备、电源插座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否违规用电私拉乱接电线,是否违规给电动自行车充电。检查燃气管道井是否有管线漏气现象,食堂用气是否按规范操作使用燃气,燃气报警器是否安装到位。检查实验室易燃易爆品管理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学生宿舍、楼道、库房是否违规存放易燃品。检查消防通道是否被占用,防火隔离是否到位,是否违章搭建易燃可燃彩钢板建筑,消防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转等。
(四)严格治理督导,落实问题整改。
1、人员密集场所隐患整治重点和措施。各部门(单位)领导要亲力亲为带队检查,从严整治违章用火用电、堵塞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停用消防设施、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留宿校外人员等违法违规行为。
2、电气火灾隐患整治重点和措施。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管理,杜绝教室、食堂及学生宿舍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乱接电线和工作间违章操作等行为。加强对居民住宅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等的管理。严禁停放在建筑物疏散通道,充电时应在指定地点、远离可燃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预防电气火灾。同时,着力解决电缆井、管道井等竖井防火封堵不严以及重点岗位人员不掌握燃气安全使用常识、不熟悉应急处置程序,防范一氧化碳中毒措施不利的问题。
3、易燃易爆场所隐患整治重点和措施。实验楼(室)、锅炉房、配电室等部门要逐级开展自查,落实风险评估,强化内部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
4、建筑消防设施隐患整治重点和措施。继续深入推进建筑消防设施“三化”暨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自动消防设施建筑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测,每月进行维护保养;建筑消防水泵房、发电机房、配电室须配备专职业务人员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须熟悉操作规程,持证上岗;高层住宅建筑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或不能保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的,立即改正。同时,依法依规拆除校园人员密集场所违章搭建的彩钢板临时建筑,确保消防安全。
(五)推进宣传教育,提升安全意识。
各部门(单位)要针对冬春季火灾防范特点,积极开展常态化的消防安全知识宣传,组织消防安全技能培训,强化消防安全警示提示教育,不断增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要发挥教育主渠道作用,组织一次消防知识讲座,上好一堂“消防安全课”,发放消防宣传手册,开展一次消防隐患自查、清理易燃易爆物品活动;要利用校园广播、电子屏、宣传栏和门户网站、微信、抖音、电子屏等新媒体,集中进行消防知识宣传教育。通过手机微信公众号持续向师生发送有针对性的消防提示信息,广泛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常识。同时,组织学校教辅部门管理人员及宿管、楼管人员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技能培训,提升员工工作能力。组织师生开展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逃生演练,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1年12月20日前)。各部门(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12月20日至2022年3月20日)。按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定期研判,加强协作,从严从实从细抓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3月20日至31日)。及时总结经验,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和校园安全整治工作机制,确保学校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五、具体要求
各部门(单位)按照学校实施方案,迅速行动起来,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指挥,将冬春火灾防控和校园安全整治工作与业务工作统筹推进,制定具体措施,自上而下全面推动,有序开展,力求成效;提高政治站位,明确职责分工,层层传导压力,认真履职尽责,确保各项措施落实落地;加强督查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列出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照单整改,对号销账;学校将冬春火灾防控和校园安全整治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严格督导问责,强化责任落实。
各部门(单位)须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和校园安全整治专项档案整理留存工作。自2022年1月起,每月15日前报月工作开展情况小结,全国两会结束后2日内报工作总结。
联 系 人:崔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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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
2021年12月15日